大学生就业创业有哪些注意事项?(关于初入职场的注意事项)

qinzhiqiang 11-26 14:33 631次浏览

找工作的“金九银十”黄金期过去一个多月,你是否已经拿到心仪的offer?无论是即将入职,还是已经入职,下面这些关于初入职场的注意事项,都应该了解一下,免得走弯路。

关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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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查找公司信息

在收到公司面试的时候首先去《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一下公司是否注册。注册资金也可以顺便看看,了解公司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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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确认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也就是公司地址在居民区里面的,一般这样的公司都是小公司,“不大正规”的概率相对来说要高一些,最好考虑在写字楼里面有正规工作地点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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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确认薪酬待遇

在面试的过程中,要问清楚工资待遇、薪水福利、加班费用,不要认为自己是应届生就不好意思问。

关于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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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签订《就业协议书》

要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违约要赔偿,签订劳动合同后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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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报到

须携带报到证去单位报到,完成档案转移手续。

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报到证。用人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毕业时学校给毕业生发报到证:一式两联,上联是蓝色的(研究生为粉色的),叫“报到证”,下联是白色的,叫“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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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迁户口,报到时要拿《户口迁移证》。

关于劳动法

值得注意的是,面试通过后入职应该马上办理以上三条,公司如果不主动提,就一定要催,否则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关于劳动陷阱:以下合同要慎签

口头合同:没有签署书面合同文件。

抵押合同:要求缴纳证件或财物。

简单合同:条文没有细节约束。

双面合同:一份合法的“假”合同、一份不合法的“真”合同。

生死合同:含有“工伤概不负责”等字眼。

暗箱合同:不向求职者讲明合同内容。

“卖身合同”:要求几年内求职者不可跳槽至同行业公司工作。

霸王合同:合同只从单位角度出发,求职者处于被动地位。

关于三方协议

违约金:在协商中要力争将其降到最低,违约金特别高的单位要慎签。

备注栏: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如约定的社会保险、休假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以防用人单位说一套,做一套。

关于试用期

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试用期是哪天到哪天,试用期满的当日则公司默认员工转正。刚进社会的大学生,本来就没经验,试用期主要是考察学习能力强不强。

特殊情况,法律规定内的延期是可以的。比如签了5年合同,公司开始试用期只说要三个月,后来决定延长到六个月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超过六个月。

关于社保

社保是劳动法规定明确要缴纳的。

一般来说,公司不太愿意在试用期帮员工缴纳。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可以理解,这种情况双方可以各退一步,分成两种情况来处理:

(1)公司全额发放工资,不扣社保;

(2)公司扣除社保,工资条上必须显示,试用期满后公司出钱补齐试用期社保。

关于求职陷阱

冒用正规单位名称、虚假的招聘岗位、变相的培训圈钱……这些 “花式”招聘骗局,千万别中招。

培训圈钱:招聘公司打着招聘名号,以培训结束保证工作的承诺“忽悠”学生加入贷款培训。

招聘组织费用:岗位招聘并收取考务组织费等。

第三方平台缴费:如“淘宝刷单”、“微信面对面红包”交费等。

只试用不录取:用人单位业务特别繁忙时,大量招聘低成本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一过找各种理由解聘。

税前税后工资差距大:签订劳动合同时确定工资,实际收入差距大,被告知扣了各种保险,各种费用等。

当然,有些小伙伴可能不想找工作

而是想创业

人社部、教育部

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

提供五大政策“大礼包”

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起来看政策大礼包里都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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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行动

完善就业指导课程,开展个性化辅导与咨询,帮助毕业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增强职业素养,提升求职就业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教学活动,组织毕业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模拟招聘求职,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增强毕业生实践能力。

持续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组织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帮助毕业生掌握就业专项技能,提高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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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引领行动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学分转换、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等措施,创新推进素质培养、企业项目指导、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培训,增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简化工商登记和企业开户手续,为毕业生创业提供便利。

提供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投基金等社会资本支持毕业生创业。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服务平台,组建创业专家服务团队,举办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为毕业生提供项目、指导、场地、孵化等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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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精准服务行动

多渠道搭建校内外资源信息对接服务平台,建立精准推送就业服务机制,运用微信、微博、APP移动客户端等技术手段,向毕业生推送岗位、政策、服务等信息,促进供需精准匹配。

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以及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等毕业生困难帮扶力度,进行个性化指导和岗位推荐,及时发放求职创业补贴。

开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进校园、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推进地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与高校校园网、新职业网、中国公共招聘网互联互通和岗位跨区域共享,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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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行动

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实名登记,根据毕业生需求提供实名制精准服务。未就业毕业生也可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主动登记。

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对有就业需求的毕业生

开展职业指导,帮助制定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提供适合的岗位信息;

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

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

对有培训意愿的毕业生

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

对有见习需求的毕业生

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就业困难的毕业生

实施“一对一”重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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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保护行动

简化政策审批办理流程,指导帮助申请政策的毕业生做好材料准备、手续申报等事项,及时兑现就业创业各项政策。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进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信息公开,帮助解决落户、档案管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实际问题。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打击招聘过程中的欺诈行为,依法纠正性别、民族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大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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