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是什么?翻墙”可能会是一种国际偷渡的犯罪行为!

qinzhiqiang 07-22 11:40 3,272次浏览

12月16日,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在浙江乌镇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主旨演讲。习近平强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该坚持一些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你们知道吗?“翻墙”可能会是一种国际偷渡的犯罪行为!

这其实不是习大大第一次提及网络主权,去念11月向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词中,就表示“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透明的网络空间。”这次提出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四大原则,其中,网络主权放在首位,究竟释放了什么信号?

正如“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有国界”一样,网络没有国界,但网络空间有主权。今年7月通过的新国安法第一次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概念。不难理解,中国境内的网络,当然属于国家主权管辖范围,我国有权对境内的互联网通过立法、司法进行管理。

至于,“网络主权”的定义是什么?

请看有人已经编好了百度百科:

简单来讲,网络主权就是一国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对内,网络主权指的是国家独立自主地发展、监督、管理本国互联网事务;对外,网络主权指的是防止本国互联网受到外部入侵和攻击。

在国际社会中,网络主权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一种观点认为,网络无国界,网络空间是全球公共领域,不应受任何单个国家所管辖、支配,因而网络主权一说不成立;另一种与之对立的观点认为,网络虽然无国界,但是网络基础设施、网民、网络公司等实体都是有国籍的,并且是所在国重要的战略资源,理所应当受到所在国的管辖,而不应该是法外之地,网络主权的提法是非常有必要的。值得注意的是,各国虽然在网络主权的提法上各执己见,但在实践层面却无一例外对本国网络加以严厉管制,防止受到外部干涉。

而百科里有一条:翻“墙”是一种国际偷渡的犯罪行为。

有了主权,就有领网,有了领网,就有边界。领网的边界需要“墙”来定。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宣言》阐述了主权原则的内容,其中心是各国主权平等。既然大家平等嘛,中国在互联网上主张了自己的权利之后,美利坚合众国也当主张权利,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北朝鲜,也应当有这个机会。大家如何划分地盘做到和平共处呢?我们知道,领土,可以通过长城界定,前文讲了领网的概念,领网,也可以通过伟大的“防火墙”界定。有了墙,互联网上就有国际边界,大家你不烦我我不烦你,平等。墙作为边界的象征,是应该受到法律保护的。因此,翻墙是一种未经许可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则要受到国际制裁。网络偷渡行为,也将受到打击。

看到这里,有人该问了,在互联网上立起墙来,这不是要闭关锁国,大搞天朝局域网吗?

这思路是不正确的。只说对了一半。前半句不对,后半句有理。互联网永远是自由的,信息也是自由的,建立了互联网国家,但绝不是要闭关锁国,而是为了实现信息秩序化。

又有人问,不闭关锁国,那Google.com为啥不能访问了?

Google不能访问,那是他们自绝于中国网民。在信息泛滥,没有主权的时代,他们付出了惨重的代价。现在,建立这样一套网络主权,维护了国际网络秩序后,你就可以访问啦。

怎么访问?很简单,作为一个网民,你要带好居民身份证,按照公民出国流程,准备好各种证明材料,先到“网络大使馆”申请,网络大使馆将申请提交Google,获得Google批准后即可登录。哈哈。当然你不能有犯罪前科,若是档案中曾有黑客记录的话,遭拒的可能性那就比较大啦。

以上全为原文引用。以下亦然。

中国发表首份白皮书宣示互联网主权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首份《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提出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为维护互联网安全,中国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互联网上违法信息传播。白皮书同时表示,《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中国公民依法享有互联网上充分的言论自由。

信息流动要自由也要安全

白皮书指出,维护互联网安全是互联网健康发展和有效运用的前提。当前,互联网安全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各国普遍关切的问题,中国也面临着严重的网络安全威胁。中国政府认为,互联网是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中国境内的互联网属于中国主权管辖范围,中国的互联网主权应受到尊重和维护。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享有使用互联网权利和自由的同时,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自觉维护互联网安全。

白皮书说,中国主张合理运用技术手段遏制互联网上违法信息传播。白皮书强调,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与安全流动是相互依存的整体,应在保障互联网信息安全流动的前提下,实现互联网信息的自由流动。

白皮书指出,根据互联网的特性,从有效管理互联网的实际需要出发,中国政府主张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发挥技术手段的防范作用,遏制违法信息对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的危害。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传播含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内容的信息。

国家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行业管理,包括对中国境内互联网域名、IP地址等互联网基础资源的管理。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国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

白皮书说,中国反对任何形式的网络黑客攻击行为,依法打击网络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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