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可以跨市使用吗?人社部出最新报告!

qinzhiqiang 09-01 11:42 804次浏览

公司总部在广州,工作在北京,医保卡里的钱在北京不能刷,只能回到广州支取;一年365天,有200天在全国各地出差,小病小痛买药看病,医保卡的钱在外地还是不能用,只能回到广州使用……因为医保卡的个人账户不能跨地使用,曾经也是一些市民碰到的“小烦恼”。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也关注到了该问题,并对此提交了相关意见建议。信息时报也推出系列策划报道“医保卡个人账户能否打破地域限制”,呼吁能放开医保卡个人账户的异地使用。近日,人社部就该问题回复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时表示,将结合修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方便个人账户异地使用、适当放宽使用范围等意见建议。

医保卡能否跨省市使用?人社部回应了!

去年3月,《信息时报》推出系列报道“医保卡个人账户能否打破地域限制”。

随着人员流动

建议放开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地限制

据了解,医保卡除了具备看病报销功能,还设有个人账户,具备金融功能。在目前的政策下,虽然卡里的钱为个人所有,但大多数地方的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使用局限于参保地,在旅游、出差、外派经常发生、人员流动性非常大的当下,给不少参保人带来了不便。对此,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委员和代表建议放开个人账户的地域限制,让市民随时随地可将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起来。

对此,去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政府副秘书长黄细花拟提交医保卡个人账户跨省市便捷使用的建议。据其介绍,在上世纪90年代医保卡发行时,国家鼓励个人缴费,并鼓励个人在固定账户累积一点资金以便个人在遇到门诊生病时抵御支付费用资金风险,因此设立了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设置后,使用范围规定为看病、买药等和看病有关的消费,同时限定在统筹区域使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账户这种封闭式的做法已经不大适应人口频繁流动的今天。”为此,她建议放开医保卡个人账户使用的地域限制。

在去年两会报道期间,记者采访了不少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认为随着人员的流动,应该制定更方便市民流动的政策、制度,同时,有此“小烦恼”的市民们也非常期盼能早日放开异地使用的限制,信息时报关注到该问题后,在去年两会期间大篇幅推出系列报道,连续四天在重点版面刊发市民声音、代表意见,专家说法等,报道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反响。在信息时报的微调查中,超过八成的广州街坊都期盼医保卡个人账户能方便市民的使用,其中,超过六成希望打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互通,方便参保人在外地看病时支付一定费用;也有两成受访街坊希望医保卡个人账户可以直接取现。

人社部回应:

随着人员流动和医疗需求的释放

将充分考虑医保卡个人账户放宽使用的范围

对于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提出的建议,人社部近日回应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统账结合模式。个人账户的建立,通过纵向的个人积累保障机制,促使职工年轻健康时积累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强化了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制约机制。实践证明,职工医疗保险统账结合模式对促进公费医疗制度、劳保医疗制度向社会保险制度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确保医保基金用于医疗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个人账户资金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关于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发挥医疗保险基金控费作用的意见》(财社〔2016)242号)进一步提出:“规范个人账户支出,加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出管理,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用子非医支出。”

但随着人员流动和医疗需求的释放,参保人员对个人账户方便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方便参保人特别是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享受待遇,2014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393号)针对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出,“经本人申请,可以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个人,供门诊就医、购药时使用。”同时,人社部还表示,下一步该部将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的“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的任务部署,研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方式,优化基金统账结构,开展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大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将结合修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代表提出的方便个人账户异地使用、适当放宽使用范围等。我们将认真加以研究、吸收,积极稳妥地推动和改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更加便利的医疗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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