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侵权,浅谈网站抄袭的侵权

为了吸引客户、增加订单,在对外宣传网页中,整体抄袭业界同行网站的大量文章、人物、图片,不但没有为自己招揽到生意,反而被送上了被告席。近日,常熟法院就审结这样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
原告是一家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家具企业,常年为国内外品牌家具厂做代加工及软体沙发的再次设计、整改、翻新等一站式服务。经过长期的品牌维护,获得业界广泛好评。
2019年5月,原告向常熟法院起诉称,其发现被告的网站上抄袭了原告自主设计网站上的相关内容,网站从色彩、文字、图片、编排体例等多方面复制了原告网站的主要内容,在局部页面中还出现了原告的品牌名称,甚至许多工作环境照、商品图片等均原封不动地移植到了被告的网站上。原告据此认为被告抄袭其网页内容,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侵犯了原告正常的商业利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删除侵犯原告著作权、商标权及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网页内容,同时在省以上报刊及被告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其行为对原告造成的恶劣影响,并要求赔偿相关经济损失。
被告辩称其网站是委托他人设计制作,且并未因其网站内容获利,现已关停网站。
后经法院组织调解,被告承诺立即停止侵权,关停侵权网站,并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5万元。
法官点评:借助互联网经营产品、推广服务是现下企业较常用的营销方法。但也有许多经营者出于混淆获利或不劳而获的目的,采用各种方式“抄袭”,既损害了知名网站的竞争优势,稍有不慎还会构成不正当竞争,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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