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明星肖像授权?12位明星起诉理由全部都是肖像权纠纷

qinzhiqiang 10-23 9:08 866次浏览

因涉嫌违规使用张柏芝、李冰冰、黄晓明、赵丽颖,靳东,张予曦、李小璐,佟丽娅,胡杏儿,张燕,唐嫣,王蒙蒙等12位明星肖像权用于商业宣传,互联网医美平台“更美”所在的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近日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向上述明星道歉并赔偿。

笔者发现,12位明星起诉理由全部都是肖像权纠纷,认为更美公司在自家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使用明星肖像照发文推广,一审全部获胜。

张柏芝判决书显示,更美公众号内标题《科普|减肥不一定让你告别肉肉脸,但面部吸脂一定行》《不仅是喜剧之王,星爷发掘美人的能力也超!级!强!》《传奇童颜针PK万能玻尿酸,结局让人意想不到》《怎样面对前任的新欢?像张柏芝一样活得漂亮》《想知道张柏芝现在的体重,不胖不瘦美得刚刚好》《张柏芝这种骨相皮相都好的女神,怎么就变成了“刻薄脸”?》文章中使用了同一女性照片86张(使用次数为100次);涉案文章中有“更美让变美更简单”“更美 专业整形APP”“面部吸脂术”“童颜针”美容产品等宣传内容。

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完认可公证书的真实性,表示涉案公众号系其开办,涉案图片系其实际使用,没有授权,但否认营利目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自然人的肖像。根据张柏芝提交的证据及其身份材料,能够证明涉案图片与张柏芝肖像的同一性,完美科技公司亦认可在其主办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配有张柏芝肖像的文章,涉案文章中具有明显的营销和推广内容,完美科技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使用张柏芝的肖像取得了授权,故认定侵犯张柏芝肖像权。

为此判决北京完美创意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自家官方微信公众号,连续3日刊载致歉声明,同时赔偿张柏芝经济损失18万元,以及合理维权成本1600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更美公司赔偿其他明星金额如下:

赔偿胡杏儿经济损失19万元,合理维权成本3100元

赔偿黄晓明经济损失15万元,合理维权成本2600元

赔偿张燕经济损失15万元,合理维权成本3200元

赔偿唐嫣经济损失14万元,合理维权成本1600元

赔偿赵丽颖经济损失13万元

赔偿王蒙蒙经济损失12万元,合理维权成本1600元

赔偿李冰冰经济损失9.2万元

赔偿张予曦经济损失9万元,合理维权成本3200元

赔偿佟丽娅经济损失8.5万元,合理维权成本1600元

赔偿李小璐经济损失8万元,合理维权成本1200元

赔偿靳东经济损失7万元,合理维权成本1600元

科技边角料发现,韩庚、范晓东去年12月同样以肖像权纠纷为由,向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更美公司,一审判决更美赔偿韩庚1.5万元,维权合理支出损失1500元,赔偿范晓东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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