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地级市,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qinzhiqiang 08-04 15:45 1,132次浏览

现在的中国人在描述城市的时候,往往会出现一个Bug:地级市的称呼问题。什么意思呢?一个县里的乡镇居民,如果要去城区,通常会说“去县城”;一个省的居民,如果要去省会城市,也可以说“去省城”;但是,如果大家是要去非省会的地级市市区,这个叫法一般会直接称呼名称,比如“去苏州”,“去青岛”…..但是,绝对不会有什么“去市城”的说法。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其实这设计一个很大的误区,绝大多数国人其实是知道这个误区的,不过仍然经常犯这个错误,甚至连权威的媒体有时候都犯这个错误:把地级市称为城市。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这是当年“三沙市”成立时的新闻,这条新闻很严谨,称呼的是“最年轻地级市”,但当时仍有不少节目和主持人称“中国又多了一座城市”。

地级市到底是城市吗?大家首先要区分一下,城市,这是一个人文概念,本身和行政区划并没有关系,而地级市则是一级行政区划,有些地方虽然没有行政建制,但毫无疑问它就是城市,比如古代的景德镇,景德镇在古代没有正式行政建制(古代基层行政到“县”为止,“镇”不是行政区划),是隶属于浮梁县的一个镇子,但它在古代实际上长期以来都是江西仅次于南昌的第二大城市;还有现在在东南沿海一些比较发达的镇,虽然建制上是镇,但实际已经是一个城市。

但是,三沙市呢?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不太好说是一个“城市”,但是它是一个地级市,有正式行政区划。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何我国关于城市的行政区划“这么怪”?

这就要历史渊源了,通过刚刚的解释,大家应该明白了,“城市”本身应该是一个“点状”的概念,是一个工商业发达的人类聚集点;但是我国的“地级市”实际上是一个“片状”的行政区划,它除了主城外,还带了一堆的县,这些县除了县城往往还有不少乡镇。

其实,我国的省、地级市、县都是“片状”的行政区划,对于省和县,大部分国人早已习惯,所以说要去这些地方的中心区,都可以直接说去“省城”,去“县城”;但是省和县之间的“市”,这非常尴尬,它通常既能被理解为 “点状”,也能被理解为“片状”。

举个例子:笔者是九江人,前些时日九江受到洪灾影响很重,其主要灾区并不是城区而是沿长江和鄱阳湖的县。但是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时候,主持人往往直接说:让我们把视线转移到江西九江。这个时候,这个“九江”指的就是地级市,是共和国江西省的一个面积达1.8万平方公里的行政区。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但是,作为周边县的人,如果去九江这个城市,我们往往也会说“去九江”,这里的九江,这是特指“九江城”,是一个点状的区域。

其实就是一个字眼的问题,“市”这个字的迷惑性太重了,这个字但看就是城市嘛,所以大家往往就会把地级市当“城市”来看,相对于县和省这种单纯的行政区划,“市”很容易给人一种“城市”这种人文概念,但现实上地级市又不是城市,所以经常会出现混淆。

那古代人会有这个烦恼吗?这算是问到关键了,古人还真没有今人的这种困惑,中国自元朝以来,整体的行政区划事实上和现代也差不多,去掉乡镇一级基层行政区划外,这以上的行政区也是分三个等级:省(正式称呼一般是“布政使司”),府(或直隶州),县(或厅)等。

对于古人来说,县城,省城的称呼当然没问题;对于二级行政区的市区嘛,人家会直接说“府城”,堂堂正正。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有些电视剧写到古代城门,认为城门会写城市名,这其实是也是错的,古代城门是有自己名称的,不会在上面写“府名”或者“县名”,左图是台州古城门;写府名的地方也有,但那都是衙门,比如右图的开封府(现在是旅游景点),古人不可能因为这个就认为这个城市能代表整个府,比如今天在南昌看到江西省人民政府,不会认为南昌能代表整个江西省一样。

既然现代的地级市事实上和古代的府差不多,难道仅仅是因为把“府”字改成了“市”字,一字之差,就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吗?当然不会,事实上这不光是改一个字的原因,还有很重的历史沿革。

其实,我国古代是没有点状的行政区的,划分省、府、县的时候,都是面状行政区,那城市怎么管呢?城市的正式行政区划也是“县”,不过有些县比较特殊,它正好是作为政府驻地,这些县叫“附郭县”,以九江府为例,清代九江府管理:德化,彭泽,湖口,德安,瑞昌五个县。这里面德化县特殊,它实际上是九江知府的驻地,其管理的地盘是九江城区以及一些郊区;而有些比较大的城市,城区甚至要分两个甚至三个县来管理,比如南昌的城区,就分为南昌县和新建县两个县来管。甚至首都京师都一样,分为大兴县和宛平县两个县。

我们如今看一些电视剧的时候,会听古人说什么“某某城”,比如讲包拯的时候会说“庐州城”,还有什么“广州城”等台词,但这个说法其实并不正确,这其实完全是用今人的思维来揣摩古人,今天的我们有时会把“市”这个行政区划理解为“地级市的主城区”这一点状区,但古代人根本没这个毛病,古代人看府,完全也是理解成“片状行政区”的,就像我们看省一样,古代人可不会认为“府”就是“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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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古代如果某个城市有自身的名称,这个城市通常都很特殊,比如著名的“长安”,唐长安城是源于隋朝的大兴城,这座城市是特意新建为首都的,所以专门有命名,唐朝易名为长安城,但是,如果按照行政区划来说,“长安”并不是府名,而属于京兆府,附郭县是长安县和万年县

这里举广州的例子:清代广州是可以和外国人通商的,外国人问广东本地人“这城市叫什么名字?”,这算是把广东人问住了,当地人从来没考虑过“城市名称”这个问题,通常是叫“省城”的,当地人绝不会以为这个城市的名称叫“广州”,因为广州是府。至今,粤语地方文化都习惯把广州简称为“省”,比如著名的“省港大罢工”,这个“省”指的就是广州而不是广东。

所以说,古代中国人是并没有 “点状行政区”的意识的。

这个局面到民国才结束, 民国初期县搞了“废府存县”,把府给废了,同时引用西方的区划,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地方引入“市制”,一般是借用府名,1921年,广州市建立,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市”。

这个时候的“市”和如今的“市”不一样,属于狭义的“市”,基本就管理市区以及连带的一点郊区,属于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点状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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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市”通常是把之前“附郭县”的城区抠出来成立的,而“附郭县”本身并没有被废除,这也是今天中国频繁出现“县市重名”现象的原因之一,比如民国九江建市后,九江县(原德化县,后因和福建德化县重名而改名)还在,不过县政府从九江城迁徙到了沙河镇。

所以,当时中国实际存在一种“县市分离”的现象,一些比较发达的地方设立点状的“市”,但大部分行政区还是县,市本身并不管理县,当然因为中国的国情,省和县之间是需要一个联络的机构的,这个就很麻烦,有时候叫“专区”,有时候叫“行署”。

理论上,这“专区”什么的并不是行政区划,只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但按照中国国情,这种机构久了之后就会“脱虚向实”,成为事实上的二级政区,民国初期的“废府存县”造成了这么一种不伦不类的现象。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注:中国最初的“省制”,元朝的行省也是这么来的,“行省”本身并不是行政区划,而是中央政府(中书省)在地方上的派出机关(理解为分部吧),但时间长了之后,由于长期管理一片的地方事务,这事实上就成了行政区,脱虚向实。

建国之后基本也是沿用了民国的行政区划等级,这一点大家小学的社会课本肯定都学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自治县,自治州)——乡(乡、民族乡、镇)三级的(当然,也规定了特殊情况能设置特别行政区)。估计不少朋友都有困惑:不对呀,怎么是三级呢?应该是省——地级市——县——乡四个级别才对啊。

这其实就是一个大Bug,省和县并不用多解释,这个“乡”这种基层行政区是建国之后新有的,此时中国毕竟是一个工业化的国家,组织能力、对基层的掌握能力大大加强,封建时代“皇权不下县”这种情况得到根本解决,所以加了这一级行政区。

但是省和县之间的这个行政区划,虽然因为受民国影响没写入宪法,但能行得通吗?当然行不通!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省直接管理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县,行政效率太低了,所以这之间一定要有一个衔接,民国初期的“废府存县”确实有些失策,但民国时期又没有改正,而是改用派出机构来衔接,建国后也沿用这个习惯,于是就有了“地区”这么一个机构。

理论上来说,地区并不是一级行政区,它是派出机构,“地区”没有人大,它直接向省政府负责,它里面所监察的一片地方即有县又有市,于是80年代的地图竟然出现一个地名写三次的奇特景象。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比如这幅老的江西地区,大家看看上面的九江,出现了三次,这里面红字九江表示的是“九江地区”,红色圆圈那个九江指的是九江市,而旁边的九江指的则是九江县

这个时候,县是县,市是市,但是经过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建设,中国的经济变得很有活力,地区经济通常都是围绕着一个中心城市发展的,城市对于周边地区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大大加强,于是中央政府决定改革地区体制,尝试让市管理县,1983年在经济发达的江苏首次实验。

其实,让市管县之前也有过实验,1954年颁行的《宪法》中有“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的行政区划条文,1959年9月17日,第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对市管县体制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直接推动了市管县体制的发展。但后来因特殊原因被取消。80年代的这次,才搞成功了。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注:这种县是县,市是市的情况之前在台湾省也有,抗战胜利收复台湾后,台湾沿用了民国时期大陆一套行政区,1945年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分设8县(台北县、新竹县、台中县、台南县、高雄县、花莲县、台东县、澎湖县)、9个省辖市(基隆市、台北市、新竹市、台中市、彰化市、嘉义市、台南市、高雄市、屏东市)与2个县辖市(宜兰市、花莲市),可以看到,既有台北县,台中县等,也有台北市,台中市等。

于是,“地区”被取消,“地级市”出现了,这被称为“地市合并”。所以现在除了新疆、西藏等极少数地区外,大部分地区都改成了地级市,理论上来说,“地级市”并不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正式行政区划,不过,我国宪法有一个“较大的市”的概念,现行的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批准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的职权,较大的市的行政区域划分为区、县。

行政区划上的bug,现在的“地级市”真的是城市吗?

新疆仍然有塔城、阿克苏、和田等地区

这个“较大的市”其实早在1954年的第一部宪法中就有了,算是稍微弥补了一点省县之间缺乏中间环节的漏洞,但司法解释很模糊,到八十年代一般认为,这包括十八个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二十七个省会和首府城市,以及四个经济特区城市,共四十九个城市。不过现在,事实上全国绝大多数地级市都已经管县了。事实上,直到今天,如果依据宪法,我国的“地级市”仍然不是行政区划,只能理解成“中心城市帮助省政府管理周边的县”。

而且,因为解释模糊,有些地方有一些很特殊的行政区,比如湖北的“仙桃、天门、潜江”三个市;还有东莞、中山这种“直筒子市”等。

所以,我国的市管县仅仅才几十年历史,而且如果真较真从法律上解释,“地级市”本就有些不伦不类,称呼“省城”、“县城”可以,但称呼“市城”,总是有些怪,因为“地级市”和“地区”一样,并不是行政区,而且如果根据规定,市和县实际是平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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