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案例分析:三鹿集团败于管理失控

qinzhiqiang 09-29 9:09 1,058次浏览

风险类型:运营风险

风险管理案例分析(运营风险):三鹿集团败于管理失控

代表企业:三鹿集团

2008年12月2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处理情况。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三鹿集团于2008年9月12日全面停产。截至2008年10月31日,经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三鹿集团资产总额为15.61 亿元,总负债17.62 亿元,净资产-2.01 亿元,12月19 日三鹿集团又借款9.02亿元付给全国奶协,用于支付患病婴幼儿的治疗和赔偿费用。至此,三鹿集团净资产为-11.03亿元(不包括2008年10月31日后发生的各种费用),已经严重资不抵债。至此,经中国品牌资产评价中心评定,价值高达149.07亿元的资产灰飞烟灭。

反思三鹿毒奶粉事件,我们不难发现,造成三鹿悲剧的,三聚氰胺只是个导火索,而事件背后的运营风险管理失控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

醉心于规模扩张,高层管理人员风险意识淡薄

对于乳业而言,委实现产能的扩张,就要实现奶源的控制。为此,三鹿接受了质量低下的原奶。据了解,三鹿集团在石家庄收奶时对原奶要求比其他企业低。

对于奶源质量的要求,一般认为巴氏奶和酸奶对奶源质量要求较高,UHT 奶次之,奶粉对好源质量要求较低,冰激淋等产品更次之。图此,三鹿集团祸起奶榜,也就不足为奇。

另外,三鹿集团大打价格战以提高销售额,挤压没有话语权的产业链前端环节利润。尽管三鹿的销售额从2005 年的 74.53 亿元激增到2007 年的 103 亿元,但是三鹿从未将公司与上游环节进行有效的利益捆绑,因此,上游企业要想保住利润,就必然会牺牲奶源质量。

河北省一位退休高层领导如此评价田文华:“随着企业的快速扩张,田文华头脑开始发热,出事就出在管理上。”

企业快速增长,管理存在巨大风险

作为与人们生活饮食息息相关的乳制品企业,本应加强奶源建设,充分保证原奶质量,然而在实际执行中,三鹿仍将大部分资源聚焦到了保证原奶供应上。

三鹿集团“奶牛+农户”饲养管理模式在执行中存在重大风险。乳业在原奶及原料的采购上主要有四种模式,分别是牧场模式(集中饲养百头以上奶牛统一采奶运送)、奶牛养殖小区模式(由小区业主提供场地,奶农在小区内各自喂养自己的奶牛,由小区统一采奶配送)、挤奶厅模式(由奶农各自散养奶牛,到挤奶厅统一采奶运送)、交叉模式(前面三种方式交叉进行)。三鹿的散户奶源比例占 50%,且形式多样,要实现对数百个奶站在原奶生产、收购、运输环节实时监控已是不可能的任务,只能依靠最后一关的严格检查,加强对蛋白质等指标的检测,但如此一来,反而滋生了层出不穷的作弊手段。

但是三鹿集团的反舞弊监管不力。企业负责奶源收购的工作人员往往被奶站“搞定”了,这样就形成了行业“潜规则”,不合格的奶制品就在商业腐败中流向市场。

另外,三鹿集团对贴牌生产的合作企业监控不严,产品质量风险巨大。贴牌生产能迅速带来规模的扩张,但也给三鹿产品质量控制带来了风险。

危机处理不当导致风险失控

2007 年底,三鹿已经先后接到农村偏远地区反映,称食用三鹿婴幼儿奶粉后,婴儿出现尿液中有颗粒现象。到2008 年6 月中旬,又收到婴幼儿患肾结石去医院治疗的信息。于是三鹿于7月24日将16 个样品委托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并在8月1日得到了令人胆寒的结果。

与此同时,三鹿并没有对奶粉问题进行公开,而其原奶事业部、销售部、传媒部则试图通过奶源检查、产品调换、加大品牌广告投放和宣传软文,将“三鹿”和“肾结石”的关联封杀于无形。

2008 年7月29 日,三鹿集团向各地代理商发送了《婴幼儿尿结晶和肾结石问题的解释》,要求各代理商以天气过热、饮水过多、脂肪摄取过多、蛋白质过量等理由安抚消费者。而对于经销商,三鹿集团也同样采取了糊弄的手段,对经销商隐瞒事实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从 2008 年7月10 日到8 月底的几轮回收过程中,三鹿集团从未向经销商公开产品质量问题,而是以更换包装和新标识进行促销为理由,导致经销商响应者寥寥。正是召回的迅缓与隐瞒真相耽搁了大量时间。大规模调货引起了部分经销商对产品质量的极大怀疑,可销售代表拍着胸蹦说,质量绝对没有问题。在2008年8月18日,一份标注为“重要、精确、紧急”传达给经销商的《通知》中,三鹿严令各地终端货架与仓库在8月23 日前将产品调

换完毕,但仍未说明换货原因。调货效果依然不佳,毒奶粉仍在流通。

而三鹿集团的外资股东新西兰恒天然在2008年8月2 日得知情况后,要求三鹿在最短时间内召回市场上销售的受污染奶粉,并立即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三鹿以秘密方式缓慢从市场上换货的方式引起了恒天然的极大不满。恒天然将此事上报新西兰总理海伦·克拉克,克拉克于9月8日绕过河北省政府直接将消息通知中国中央政府。

另外,三鹿集团缺乏足够的协调应对危机的能力。在危机发生后,面对外界的质疑和媒体的一再质问,仍不将真实情况公布,引发了媒体的继续深挖曝光,以及曝光后消费者对其消费信心不可恢复的恶果。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9 年2月 12 日发出民事裁定书,正式宣布引爆中国“问题奶粉”危机的石家庄市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根据三鹿集团破产民事裁定书,被申请人三鹿集团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被依法宣布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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