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禁令:停播节目一律不得复播

qinzhiqiang 10-09 13:32 1,197次浏览

前段时间,引发各方关注的某知名嘻哈歌手因歌词涉及低俗、媚俗等内容被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点名批评,该歌手在参加录制湖南卫视《快乐大本营》的播出镜头也因此被全部剪掉。

毫无疑问,这一做法和广电总局近日发布的《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备案管理和违规处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着直接的关系,广电总局对电视节目备案管理、违规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再度升级。《通知》表示,所有受到广电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全网禁播,一律不得复播、重播或变相播出,包括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转移到互联网新媒体上播出,受到警告的节目必须立即退出黄金时段。

有网友评论称,这是广电总局史上最严禁令。各大电视节目要重新整改和编辑节目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的也将面临停播的命运。

在源头上做好把关

对于该《通知》的发布究竟会给今后的电视节目带来怎样的变革和影响,记者采访相关专家进行了分析和解说。

“这一《通知》聚焦广播电视端,涉及广播电视的重点节目备案和违规处理两大块,可以说是‘限娱令’、‘限广令’、‘限童令’之后的又一重要文件。”文化产业副主编邹银娣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通知》明确,广播电视开办国际新闻节目、军事节目须提前一个月,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歌唱选拔、晚会、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和在黄金时段播出的综艺娱乐、真人秀、访谈脱口秀、婚恋交友、才艺竞秀、情感故事、游戏竞技类节目频道须提前两个月,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备案。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核同意后,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

广电总局的这一要求也是在尽可能地避免今后出现各种雷同节目,让观众可以有更多的选择,而不是观看让人产生审美疲劳的电视节目。

“这次的《通知》一如既往地重申了以往文件中所倡导的精气神,重点是对具体执行落实的要求做了进一步的细化,特别是对于影响力较大的电视上星频道,如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在黄金时段播出的综艺、真人秀等重点节目都必须提前两个月向省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省里审核通过之后再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备案。”邹银娣继续说道。

从文件的内容来看,被要求的节目基本涵盖了当下所有的综艺形式:综艺娱乐、真人秀、竞赛、脱口秀、婚恋交友等节目都需要提前两个月审核。

对此,信达证券文化传媒行业首席研究员温世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总局态度是一贯的,近年来已经在多个场合、多次强调了针对不同平台一视同仁的监管政策:对网络内容和广电内容实行”同一尺度、同一标准。严格的监管是一种正向淘汰,一些打“擦边球”的网络内容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管压力,这为合规经营的内容供应者“腾出”发展空间。这在一定程度上,正在重塑中国在线视频的市场竞争格局,或者说,机遇亦在其中。

“可以说是在源头上做好了把关,避免庸俗、低俗、媚俗等不良导向的节目播出,也减少了节目播出之后再下令整改给行业、给观众带来的不良影响。”邹银娣补充说道。

提升电视节目质量

对于受到处理的问题节目,《通知》表示,总局将在《收听收看日报》和每周全国电视电话宣传例会上予以公开通报、点名批评,个别典型案例可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此《通知》最重要的一点:以后只要是受到整改、警告、停播的节目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变相复播,转到网络平台也不行。

记者了解得知,让不少网友担心的大型励志体验真人秀节目《极限挑战》之前因各种因素也遭到过停播的情况。虽然,这档节目被网友称作正能量十足的节目,但是,有部分内容确实在播出和引导上有些不妥。毕竟,看节目的不仅仅是单一的群体。

针对有问题的节目,《通知》则强调会建立问题节目数据库,将受到总局整改、警告、停播处理的节目名称、问题、所属制作播出机构、处理情况等统一搜集、归档、备查。

有业内人士提出,前几日备受关注的《演员的诞生》,经过了无数的吐槽和争议之后终于播出了最后一期,这个节目自从播出以来就遭到了各种不满和质疑,到了后期的袁立事件直接把它推向深渊,本来这是一档很好的表演类节目,后期因观众质疑声增大也遭到停播整顿的情况。

这也为今后的节目播出有了一个很好的范例,让各电视台对将要制作播出的节目进行更好地编辑和修改。

对此,邹银娣指出,电视节目播出前有了更严格的审核,播出后若违规也有了更严厉的处罚,就意味着电视节目的违规成本大大提高了。这有利于督促制作方在制作环节就更加重视节目内容的打磨,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电视节目的质量,同时也可以有效减少电视节目同质化。

“对于此次《通知》我觉得有很大的积极影响,我本身是个爱看电视的人,有时候孩子也会跟着一起看,《通知》实行之后,希望今后可以看到更多发扬积极向上类的电视节目,也可以让我的孩子观看到更有意义的东西,而不是各种俗套的节目内容。”北京市民魏女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道。

做中国人自己的电视节目

因此,《通知》的发布不仅让之前存有问题的节目不能播出之外,对今后的节目制作播出有了更具体的实施条例,可以避免出现更多让受众质疑的节目内容。

对于今后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中研普华研究员许俊龙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提出,首先来说,电视节目的制作一定要在国家对行业的政策限制的基础上进行制作,对于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内容要进行识别和删减;其次,电视节目在进行制作的过程要充分考虑节目内容的意义是否可以给消费者带来积极的影响;最后,电视节目在进行制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基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同时深刻了解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创作。

“《通知》的出台一方面利用政策从国家的角度规范了电视节目,提高了电视节目的健康性,对于媚俗、低俗、庸俗的节目进行抵制,发扬高品质、有品位的电视节目,直接提高了电视节目的质量。另一反面对于国民意识形态的引导有重要的作用。我国国民人均阅读的时间较少,较多的知识和文化都是从电视、电影、广播等娱乐的途径接收到的,加强广播电视节目的备案,有利于人们群众健康思维的建立。”许俊龙补充说道。

除此之外,《通知》还强调,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严格执行播前三级审查、重播重审等基本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节目审查标准、实施细则和问责制度,认真梳理制作、播出各环节风险点,强化管控措施。各级收听收看机构要对广播电视节目全天候、不间断监测评估,辨析突出问题,对违规有害内容要及时研判处理。

对此,邹银娣则提出,现阶段需要着眼于打造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自主原创节目,做中国人自己的电视节目,自觉地与传统文化、主流价值观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融合。电视节目作为传播最广的媒介,除了热热闹闹,还要争取给观众留下一些有价值的内容、有意义的思考,做到既有意思,又有意义,才能实现“叫好又叫座”,在收视率、业内外口碑两方面收获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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